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支纪委:构建制度体系 明责督责抓传导-播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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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支纪委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将一系列经验做法提炼转化为理论和制度成果,构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制度体系,解决辖区基层央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推进全区人民银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行向纵深发展。
加强顶层设计,带动自上而下高效贯通。呼和浩特中支纪委在推动贯通“两个责任”的基础上,牵头制定《关于推动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从思想认识协同、责任目标协同、方法举措协同三个方面,明确党委(党组)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式”责任体系、建立党委(党组)“两个主动”工作机制等10项具体措施,构建形成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闭环体系,自上而下高效贯通,推动全区各级行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时,把党委(党组)层面的“四责协同”纵向向党支部层面延伸,压实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责任,巩固和拓展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强化基层实践,推动自下而上联动贯通。呼和浩特中支纪委深入分析研判辖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针对员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存量与增量交织的实际,推动党委制定实施《全区人民银行系统基层党支部会议“第二议题”实施办法》,要求辖区各基层党支部(党小组)秉持警示在先、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理念,以“学案例 知镜鉴”为党支部(党小组)会议“第二议题”,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派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通报的典型案例、编印的金融领域违纪违法警示教育资料,以常态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第二议题”制度实施以来,全系统299个党支部通过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关于党纪国法行规的学习教育,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在此基础上,部分盟市中支、旗县支行积极探索实施党委会议、党组会议“第二议题”制度,从自下而上联动贯通角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作用,为实现“不想腐”夯实基础、营造氛围。
紧盯“关键少数”,横向加压推进。呼和浩特中支纪委重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前移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关口,修订《全区人民银行系统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对一”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突出谈话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批评性、约束性,增强谈话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以“一对一”谈话,力促“关键少数”这一全面从严治党“加压点”压力不减、后劲不松。2022年,呼和浩特中支纪委负责人与下级行“一把手”、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及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共59人开展了“一对一”廉政谈话,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通过“面对面”理工作思路、“点对点”指突出问题、“实打实”研政治生态,听取存在问题和不足361项,征求意见和建议191条,督促和帮助各级行领导干部进一步理清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定位、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质效。
紧抓“全面覆盖”,横向催化激发。呼和浩特中支纪委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推动党风廉政教育向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常态化拓展,制定出台《全区人民银行系统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下沉一线”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讲工作办法》,要求辖区各盟市中心支行纪委书记以每3年为一个周期、旗县支行纪检组长以1年为一个周期,深入本级行机关各部门、所辖下一级行常态化、全覆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讲活动,以“一对多”宣讲,力促“基层一线”这一全面从严治党“落脚点”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今年初,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支纪委组织全辖各级行共89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深入各业务条线,统一以“不做案中事,不当案中人”为主题,通过学习典型案例、讲授廉政党课、宣讲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等形式,近距离、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讲活动,大大增强了党风廉政教育宣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关键少数”向“绝大多数”延伸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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