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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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公布
涵盖重庆、湖北26个区县,总面积5.75万平方公里
本报讯 (记者张影)近日,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重庆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简称《规划》),对新时代三峡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作出部署。
三峡地区是沟通四川盆地和江汉平原的咽喉要道,也是巴蜀文化和荆楚文化的交汇之地。独特的地理、人文环境孕育出的特色文化,是长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峡地区文物文化资源丰富,截至2022年,三峡地区共有不可移动文物16601处、可移动文物544799件/套、世界自然遗产1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7处。
《规划》明确,规划范围为三峡地区重庆市、湖北省26个区、县,规划总面积5.75万平方公里,规划主要对象为文物及其依存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到2025年,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的要求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深入开展三峡地区考古工作,出土文物修复力度进一步加大,完成44部考古报告出版。重要文物实现整体保护和有效利用,县级及以下文物大的险情基本排除,文物展示活化利用途径进一步拓展。三峡文物有效支撑三峡考古遗址公园、石窟寺国家遗址公园、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长江三峡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到2035年,三峡地区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建立文物可持续保护利用机制,文物和旅游深度融合,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文物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利用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针对三峡文物开放使用不足、活化利用形式单一等问题,《规划》指出要在深入研究阐释基础上,创新三峡文物展示利用,促进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旅游深度融合,讲好传统文化的新故事,让文物真正“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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